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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哈佛大学执行新年历的第二年。以前新学年是从9月中旬开始,现在被提前到9月1日。华氏90度以上的高温让人觉得暑假似乎还没结束,新学年就急促地开始了。校园里拿着地图找教室和宿舍的新生随处可见;银行和电话公司办事处里偶尔还有陪伴新生入学的家长的身影;马路上搬家公司的大卡车和其他车辆穿梭不息;哈佛广场在清静了一个暑假之后又显得热热闹闹,沸沸扬扬。

教室里却是另一番景象。空调把温度降低了二十多度,令人冷清了不少。教授们都是有备而来,有条不紊地综述课程内容,课程设置和对学生的期望。有的教授一丝不苟地穿着西装革履,有的教授穿着工作便装(business casual)。服装不说明任何问题,在这里,说明问题的是教学大纲。 当学生看到发到手的长长的读书目录、上缴作业论文和参加考试的时间表,和课程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时,就会意识到等待他们的是什么。有不少人在第一堂课结束前就中途退出――这是每个学生在开学前两周尝试和选择课程的权利(shopping period)。剩下的人就是打算死心塌地学这门课的人了。

本杰明·弗里德曼(Benjamin M. Friedman)是哈佛大学宏观经济学家,对金融市场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中所起作用的研究尤其深入。他是地地道道的“哈佛人”(Harvard man)。他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文凭都从哈佛获得,从1972年加入哈佛经济系教师行列,职教至今。他基本没有政府工作经历,但他对经济政策的见解被一些有丰富政府经历的人首肯。此外,他倾向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研究经济政策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他2005年出版的《经济增长的道德结果》(The Moral Consequences of Economic Growth)就是这样思想的成果。

这学期他为本科生主讲的“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Religion and the Rise of Capitalism)的课程也是从这个角度入手的。课程主要研究对宗教问题的思考是如何影响亚当·斯密及其同时代人的思想,蕴育了现代经济学,又是如何影响后来两个世纪人们的思想变迁和人们对当下社会经济问题的看法。弗里德曼说,现代经济学的诞生不是用简单的启蒙思想--思考从以神为中心的世界转变到以人为中心的世界――就可以解释的。斯密对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的理解正是起源于他对当时一些宗教问题的思考,例如人性和道德情操的思考。弗里德曼声明,这门课不是关于马克斯·韦伯(1864-1920,德国政治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新教与资本主义的理论,因为那是另外一门课程的内容。他还说,他本人只研究英语世界里(Anglo-Saxon)的思想变迁史,不涉及其他语言文化;这并不是因为其他文化思想不重要,而是因为他不是那些方面的专家。没有跨语言、跨文化比较的好处是,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经济学家对西方经济学的诞生和演变原汁原味的理解。

斯密生活的时代背景

讲现代经济学的起源主要是围绕生于18世纪苏格兰的亚当·斯密(1723-1790)。他被公认为现代经济学之父。在他之前,根本就没有“经济学”这么一说。一般来说,人们都有不同程度的守旧,重大思想突破或者不受重视,被边缘化,或者被当作异己分子的代表,遭受指责唾弃;即使作者在去逝后很多年被平反,在有生之年还是饱受摧残。但斯密在思想领域的重大突破却被迅速、广泛地接受,尤其是在与苏格兰有密切贸易往来(烟草)的北美新大陆更受欢迎(详见《哈佛笔记》中《亚当·斯密与乔治·华盛顿》)。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在13年内就再版五次,斯密本人也名声远播。这是为什么呢?

这就是时机(timing)的作用。《国富论》既有理论突破,又有被接受的社会土壤。弗里德曼用很多图片和引语把学生带到了三个世纪以前的苏格兰。首先,学生要理解宗教在17、18世纪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宗教在当时的英语世界里无处不在,渗透在人们政治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教会里的等级和人脉关系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工作机会和经济收入;宗教通过对大学和其他学校千丝万缕的联系直接影响思想的产生和传播(1636年哈佛大学就是这样的背景下为培养牧师而创建的)。相反,宗教对当代大学的影响微乎其微。神学院在哈佛校园里一个很偏远的角落,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哈佛还有神学院。耶路大学神学院的位置更加偏远,从主校园到那里要走很远。弗里德曼有意克制他对这种现象的主观褒贬,尽量停留在客观介绍层面。

其次,学生要了解18世纪下半页苏格兰浓厚的思想氛围。当时各种沙龙、俱乐部层出不穷,思想非常活跃。 爱丁堡的Select Society就是其中之一。成员包括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University of Glasgow)读大学时的主导老师富兰西斯·哈迟森(Francis Hutcheson,1694-1746)。他被认为是苏格兰启蒙思想的鼻祖之一(founding father of Scottish Enlightment),曾任道德哲学教授(Professor of Moral Philosophy)。他对人性的看法比较柔和乐观。1752年斯密步他的后尘,接替了这个位子。

1750年斯密结识比他大十二岁的大卫·休默(David Hume,1711-1776)。他们思想接近,成为最好的朋友。休默被教会看作坚定的无神论者,由于教会的阻挠,他没能成为大学教授。休默在爱丁堡的家里有一间客房是专门给斯密留的。爱丁堡距离斯密教书的哥拉斯哥大学有45英里的距离。如果斯密在爱丁堡活动晚了,随时可以在他家留宿。从各种沙龙和其他交往中,斯密接触到当时最新鲜的、最有争议的思想。

18世纪中期,人们对主流的正统加尔文主义(Orthodox Calvinism)的信仰开始松动,处在若即若离的状态。正统加尔文主义认为,人生来就罪孽深重;人之所以存在就是要弘扬神的伟大;人的命运是既定好的,人是被动的。当时人们的思想游离正统加尔文主义,开始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人的选择和行为会影响人的前途,人的努力可以改变命运;人享受生活、享受快乐是正当的;进步是不可阻挡的,人的主观努力在推动世界进步的过程中至关重要。

新的世界观、人生观为人们接受新思想创造了条件。挑战了传统理念的《国富论》立即受到读者欢迎,出版后六个月就销售一空。亚当·斯密从理论上证明了“利己行为”也可以“利人”,“利己”的动机不仅是正当的,而且为了市场正常运作也是必要的。1763年斯密从格拉斯哥大学辞职,成为一个贵族子弟的私人老师,并随其在欧洲旅行两年有余,1766年回到爱丁堡,从此在那里撰写《国富论》。自始至终,他一直保持与商界的联系。他一直看好美洲大陆的经济前景,反对英国对美洲大陆的税收政策,鼓励自由贸易。美国独立战争胜利以后,他与英国政府有所接触,是一个非正式的政策顾问。

斯密的人生观与世界观

17世纪英语世界对人性的辩论就像中国古代孟子和荀子的辩论一样,基本分为两大类。以英国哲学家Thomas Hobbes(1588-1679)为首的人认为,人类社会的自然状态太混乱、太残酷了,需要社会合约(合同)来建立和维持秩序。以英国贵族Anthony Ashley Cooper (1671-1713,Third Earl of Shaftesbury)为首的人对人性的看法相对柔和乐观。他认为,人生来就能区分善与恶,有追善逐恶的倾向,而且美德和私心同在,不是非此即彼。亚当•斯密的老师,富兰西斯•哈迟森(Francis Hutcheson,1694-1746),就属于这一派。斯密本人也深受影响。

1759年斯密出版第一本书《道德情操论》(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 这本书与斯密1776年出版的第二本书《国富论》到底有什么关系?这本书对经济思想体系的形成起了什么作用?弗里德曼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学者们没有共识,“你自己的见解可能和任何一个教授的见解一样成立。”

《道德情操论》展示了斯密对人性的理解。他认为,人生来就是社会动物,有社会属性。人既有私心杂念也崇尚美德,人只要能够抑恶扬善 - 尽量抑制私心,尽量发挥善良 - 就能造就完美人格。他还认为,天赋享受;人生来就会追求幸福(happiness),生来就想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准。政府的作用就是要为人们创造幸福感(当时还没有“福利”(utility)这么一说)。斯密对政府作用的理解与17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截然不同。洛克认为,政府的作用在于保护人们各自的私有财产。

斯密对人们的消费观有客观认识。人们羡慕追求金钱权力和虚荣,相互攀比,喜怒无常,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喜欢那个,永不满足,无休无止,但正是这种对生活的误解和无止境的欲望使人们在东奔西走,忙忙碌碌,片刻不宁。这和中国的俗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意思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斯密对此富于正面解释――忙碌就是在工作,就是在生产;人们在不停地工作,不停地生产来满足人们的欲望。这比没有私心、没有利益、没有需求,人们完全不工作、不生产要好得多。所以自私自利的思想和行为不应该被看作是令人鄙视的小人思想和行为。

斯密为什么说追求奢华和虚荣是对生活的误解呢?因为人们对事物的偏好由习惯养成,习惯潜移默化地决定了人的幸福程度。即使有突发事件使人极度幸福或悲伤,这样的时间也相对短暂,用不了多久,人的幸福程度就会回到原来习惯的水平。比如,一个人买彩票后中了大奖,他会兴高采烈,忘乎所以,但这种超出寻常的“幸福”感会好景不长,很快他就会和以前的感觉差不多了。同样,如果一个人遇到非常糟糕的事,悲痛欲绝,但这种不幸的感觉也不会太长,很快他就会生活得一如既往。 斯密猜测,富人的幸福程度,和中等收入的人的幸福程度和穷人的幸福程度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穷人会想,“如果我有钱,一切就好了。”其实当你真的有了钱,并没有一切都好了,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富人并不像穷人想象的那样幸福。

贯串《道德情操论》中一个主要的思想是:人都有想象的能力。通过想象,我们能够换位思维,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从而有同情、悲悯之心。这与《哈利•波特》的作者J. K. 罗琳在2008年哈佛毕业典礼中的主旨讲演中其中一个思想一样(详见《哈佛笔记》中《失败的好处》)。这也近似于中国孟子的性善论。这种同情心是自发的、天生的,不是出于任何自私自利的动机。我们在同情别人的同时,也渴望被同情,这是相互的。 我们也可以想象自己是局外人,而且可以从一个公正的局外人(impartial spectator)的角度来看待问题。

虽然斯密认为享乐主义是正当的,但他所指的的幸福感是在一个和谐的、风平浪静的世界里,人们荣辱不惊,安静地享受生活。正是在这样祥和的社会里,斯密总结道,追求财富的道路和追求美德的道路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致的。其实,斯密生活的时代远非祥和:各种战火不断,与此同时,生产力也迅速上升,远程贸易开始正常化,国家关系更加紧密,摩擦也更多。1745年皇室Stuart 家族的后代Charles Edward Stuart 要从Hanover家族(当时的乔治二世)夺权,发动起义,1746年战败;1754年到1763年英国又与法国在北美洲交战7年,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赢得了大片土地;各种发明创造(蒸气机、纺织机等)在推动生产力和远程贸易的发展。 斯密目睹了早期工业革命和早期全球化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但他的心理平静、祥和、理智和清醒,所以才能勾画出一个国家和平发展的途径和前景。

斯密的洞见

亚当·斯密最著名的作品当然是1776年的《国富论》(Wealth of Nations)。现在我们所说的市场经济中“看不见的手”,自由贸易理论等重要概念都源自这部作品。人们可能会由此以为这本书的内容很抽象,但实际上,这本书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描述实际生活中具体事例的。斯密和科学家牛顿(1643-1727)一样都是谨慎的经验主义者。在斯密出生的16年前,1707年,苏格兰与英格兰统一了。虽然苏格兰人受教育的水平普遍高于英格兰人,但英格兰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远高于苏格兰。斯密在思考,苏格兰如何能通过和平的手段追赶英格兰的经济水平?

在《国富论》以前,人们对经济范畴内的事务和关系持有非常不同的看法。人们的经济生活主要是通过政府从上至下的管制组织而成,根本没有现在所谓的“宏观经济”这么一说。 人们认为应该有“正当价格”(just price);这个正当价格独立于成本和利润,带有浓厚的道德色彩。在处理经济关系时,重商主义盛行――人们把金银财宝看作国家的财富。于是在对外政策上,采取鼓励出口,抑制进口的总方针,努力积累贸易盈余。因为进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加工后再次出口,所以政府一方面从国际上寻找廉价原料,另一方面对进口加工产品施加关税。人们把所有有利于出口的因素看作好事,例如,人口越多越好(劳动力增加)和工资越低越好。正是这种经济指导思想成为亚当·斯密思考、写作的靶子――他要指出另一条和平致富的道路。

《国富论》影响深远的另一个原因是斯密论证了以下观点:在一定条件之下,人们出于利己动机的行为会导致在更大范围内的最优资源配置,使很多人获利, 虽然这些更大范围的利益是这个人原来完全没有想到的;也就是说,“利己”不是建立在“损人”的基础之上。《国富论》确立了利己动机不但是正常的、而且是正当的;在一定条件下,对创造更大的财富来说还是必须的。这是一个重大突破,它逐渐改变了人们对自私自利的想法和行为嗤之以鼻的态度。

斯密不是第一个洞察到这个规律的人。一个生活在伦敦的荷兰人,曼德维尔(Bernard de Mandeville ,1670-1733,古典经济学先驱之一),在五十多年前就有了这种直觉,体现在他的文集The Fable of the Bees(1714)。他描述当蜜蜂为自己的生活而辛勤劳作时,整个蜂群显得欣欣向荣;当每一个蜜蜂满足现状、绝对诚实、完全大公无私时,整个蜂群就丧失了活力,昏昏沉沉,如同死水一潭。这个荷兰人指出生活中令人憎恶的现象比比皆是:律师为了赚钱故意拖延案件;医生为了赚钱有意多开药;教会里的牧师懒惰无知;政府里的官员昏庸腐败等等,从而说明完全没有私心杂念的、真正美好的品德是人所不能企及的。他认为,正是人的好逸恶劳、贪婪无度、喜怒无常、和无止境的虚荣心使人辛勤工作,努力创造,使生活变得更方便、更舒适、更赏心悦目,以至于一个社会的穷人都比以前的富人生活得还好。所以,狡谐、奢华和骄傲必须存在,正是这些私心杂念和永无止境的欲望在创造财富;只要这些欲望被适当的正义和法律约束,就会有利于整个社会。当时的主流思想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零和游戏,利己的必然是损人的,所以人们不喜欢他的思想,批判他玩世不恭,思想堕落。人们一方面不愿意承认他说的是事实,另一方面又为这个新思想而着迷。

斯密的突破在于把曼德维尔这个直觉具体化了,机械化了,想透了。他举例说明。一个农民收获的粮食比自己能吃的粮食多得多,那么他就用富裕的粮食去交换其他日常物品。他并没有想帮助别人,但在满足他自己对其他物品的需求和交换过程中,他也的确帮助了别人。这个例子适用于农村,对城市是否适用呢?城里人一定需要吃的,不得不从农村地主那里购买。城里人生产什么东西是有富裕粮食的农村地主一定要买的呢?斯密认为,生产者清晰地知道自己的利益――应该生产什么,不应该生产什么,但消费者并不清醒,他们很容易就会被新鲜的、奢华的、可有可无的东西所吸引,以为那些东西也是他们的必需品,于是慷慨解囊。当农村人购买城里人生产的东西的时候,城里就会变得欣欣向荣。

这个例子显示了贸易的两个条件:劳动分工(division of labor)和自由交换 (voluntary exchange)。 正因为劳动分工,人们不能完全自给自足,就有了交换的需要。斯密把劳动分工看作生产物品和服务的重要渠道,生产力不断提高的源泉;而劳动分工不是因为人们有不同的爱好和天资,而是因为人们有不同的经历和经验,对不同工种有不同的熟练程度。在斯密眼里,人们的才能、资质都差不太多--马路上看大门的或者给别人提包的人与哲学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他们的经历不同而已。虽然斯密的这个观点无法解释几乎与他同时代的音乐天才莫扎特(1756-1791)的卓越,但读者可以由此推测,斯密在骨子里是一个非常平易近人的人。即便《国富论》在斯密有生之年被再版五次,国际知名,斯密也没有把自己看得高人一等。有时,最伟大的人也是最谦卑的人。正因为他心中“无我”,他才最客观,最敏感,最有洞见。

斯密区分贸易与重商主义。贸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和需求,提高人们的幸福程度。重商主义的目的是为了存钱。这种思想在18世纪体现为没完没了地积累金子和银子,在21世纪体现为没完没了的积累美国国库券――简而言之,有这种思想的人是“为存钱而存钱”的守财奴。弗里德曼在这里顺便点到了中国的名字。

斯密也考虑到劳动分工过细对工人的不良影响。重复枯燥无味的劳动会使人丧失智力和判断能力,变得无知和痴傻。在这种情况下,斯密认为,政府一定要起主导作用,普及基础教育,缓解极度分工给人们带来的负面影响。斯密认为政府重要,但并不完全信任政府,不相信政府有好的用心,就会有好的结果,因为政府官员也是人,都有人的弱点。斯密对一切都持有谨慎的怀疑态度。他也怀疑商人――他们总是抱怨工人工资太高,却从不说自己的利润太大;他们总要提防工人组织工会,却从不说自己也在联合其他同业厂家,增加市场势力。

斯密在《国富论》中用了很长篇幅反对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垄断,无论是政府主导的,还是商人主导的,还是工人主导的。他提倡的是完全竞争的市场。在这样的市场里,买方和卖方讨价还价,最终产生价格;价格反映了物品和服务供需相对稀少的程度,成为配置资源的指示灯。在这样的市场里,“利己的行为”还能“利人”。 斯密对“市场”这个渠道如何运作的解释奠定了现代微观经济学中各种模型的理论基础。

斯密没有考虑到有些贸易交换不是“自由交换”。 例如,自然灾害过后,灾区急需饮用水,饮用水成为必需品,灾民没有不买的选择。在斯密眼里,贸易交换都是“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贸易需要卖方有想象力,有同情心,理解买方的需求,然后进行交换,产生价值,这是好事。贸易使人们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的同时,又获得经济独立。与斯密同时期的其他哲学家也认为,贸易能开阔人们的视野,抵御偏见,而且也能打磨人们的棱角,使贸易双方变得像绅士一样有风度。

虽然从总体来说,斯密赞同市场经济,鼓励自由贸易,反对垄断和政府干预经济,但我们很难说斯密是右派经济学家,还是左派经济学家;是保守派还是自由派。斯密思想中层次丰富,每个层次中又有不同程度的灰色地带,不绝对,不走极端,任何简单归类都难免片面。这就是为什么保守派经济学家引用斯密,自由派经济学家也引用斯密;资本主义者引用斯密,甚至有些社会主义者也引用斯密,因为他主张市民社会,没有高低贵贱,没有等级。有人认为,一些法国大革命的先驱也受了斯密思想的影响。在斯密的复杂思想体系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取所需。弗里德曼强调的当然是他对经济学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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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晋

陈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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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传媒驻波士顿特约记者,《哈佛笔记》专栏作者。她曾任《世界时报》(WorldPaper)记者和研究员,哈佛商学院研究员,网络杂志《视角》(Perspectives) 的资深编辑,学生杂志《哈佛评论》(Harvard China Review)主编和主席。2007年她获OYCF-Gregory Chow Teaching Fellowship教学基金的支持,在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教授短期课程, “经济报导:问题分析和评论员文章”(Economic Reporting: Issue Analysis and Opinion Pieces)。她的研究领域主要涉及经济,社会问题及公共政策。2002年她从哈佛大学获亚洲研究硕士(MA),1997年从波士顿学院获商业管理硕士(MBA),1995年从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路易斯克拉克学院(Lewis & Clark College, Portland, OR)获数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BA)。她和先生及两个孩子住在美国麻州剑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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