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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哈回合谈判失败了,安查思说,更进一步的自由贸易谈判的好处是有限的,还没有完全放开的领域主要是农业和纺织品,而这些领域在富裕国家尤其敏感,令每个国家都满意的协议更加难以达成

今年夏天,新一轮的多哈回合谈判失败了,自由贸易的前进步伐受挫了。一个国家或地区采用贸易保护政策有利可图吗?多哈回合失败后,新的贸易谈判还能成功吗?自由贸易区对全球贸易自由是利是弊?

保罗·安查思教授(Pol Antras)的“国际贸易与投资”的课程的最后几堂课,正是关于这些内容的。

与期中考试以前的授课内容――国际贸易理论模型相比,这部分的内容描述性较多,分析性较少,但更加联系实际,开阔视野。正因为联系实际,不确定因素更大,确定的结论更少。即使有一些结论,其适用条件更加苛刻,适用性也很小。学生看到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指导方针,而是更加理解纷繁复杂的贸易政策和马拉松式的贸易谈判。

贸易保护政策的福利分析

安查思对常见的贸易保护政策进行福利分析时,基于几个假设条件,一是部分平衡体系(partial equilibrium),即对某一个产品的供求平衡,而不是一个国家贸易领域的宏观的供求平衡,二是假设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

结果表明,进口关税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并不确定。但如果这个国家很小,它的需求多少对国际市场的供给没有什么影响,即对这一物品的国际价格没有任何影响,即这个小国面对水平的供给曲线,那么这一物品的进口关税只能是弊大于利——由于进口关税扭曲国内消费价格而带来的效率损失大于国家进口关税的收入,所以小国家最好不要使用进口关税。

进口配额是另一个常见的贸易保护措施。如果政府不对进口配额实行市场竞标,而是人为发放,那么很容易增长行政官员的权力,创造行贿受贿的条件。这个政策肯定是弊大于利的,因为由于配额限制了进口数量,这一产品的国内价格被人为地提高,由此而带来的福利损失没有任何政府收入作抵消。如果政府实施透明的诚实的市场竞标,竞标收入归政府所有,那么这个进口配额的政策效果与进口关税是一样的。

出口补贴是欧共体“共同农业政策”(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中常用的贸易保护手段。这种补贴政策提高了欧共体国内的农产品价格,降低了世界农产品价格,政府的收入是负值(每年大约500亿美元的补贴),所以对欧共体整体来讲是弊大于利。同样,石油出口国有时采取征收出口税的政策,以限制出口提高油价。这种举措对石油出口国整体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自愿出口限制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实际上是可以理解的。“自愿”当然不是完全自愿,是在进口国的压力下“自愿”减少出口的。这样做对出口国的一个好处就是,进口国实施进口关税或拍卖进口配额而挣的那部分政府收入没有了,这部分收入可以由出口国政府通过限制出口赢得。所以虽然减少贸易的效果是一样的,政府的收入从一个政府转移到了另一个政府。例如,上世纪80年代日本与美国经过多次贸易谈判后“自愿”限制汽车出口就是这一政策最好的例子。

福利分析的局限性

以上这些分析都假设市场是完全竞争的(perfect competition)。当市场上只有五六个厂家生产同一种产品,甚至只有垄断企业,福利分析的结果会怎样呢?安查思说,上世纪80年代有很多学者做这方面的研究,出版了大量论文,但是广泛适用的结论很少;更高一层的国际贸易理论课主要是关于这部分的文献,用更复杂的数学模型研究各种市场条件下贸易的福利分析。

因为自由贸易可以增加竞争,促进发明创造;在更广阔的市场范围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降低固定成本,更充分的利用规模效应(economies of scale);使经济运转更加高效;所以总体来说自由贸易比闭关自守要好。但是这并不等于说自由贸易永远比各种保护政策的不同组合都优越。

对于一个很大的开放的经济体来说,出口太多有可能降低出口产品价格,损害terms of trade (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比),减少福利。对于一个很大的经济体来说,完全开放也不一定是好事,而一个很低水平的关税有可能增加总体福利(welfare enhancing)。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就有一个最佳关税——关税太高减少福利,关税太低也减少福利。安查思坦言,经济学家也很难找到最佳的贸易政策组合。

抽象的“国家福利最大化”

那么为什么那些显然不符合经济理论的贸易政策仍然存在呢?俗话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政治经济学家(political economists)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说,在民主国家,政治家不是在争取抽象的“国家福利最大化”,而是选择能迎合最多的选民胃口的政策,使他在选举中获胜的可能性最大化。例如,一般来说,技能越低的人越喜欢高的贸易壁垒;技能越高的人越喜欢低的贸易壁垒。如果我们把选举人按技能的高低排列,那么政治家的贸易政策就是中间技能的人(median voter,不是average voter)所喜欢的。只有这样才能使他的选票“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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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解释是:有些贸易政策虽然损害很多人的利益,但损害的程度很小,他们不愿意为这么小的损失而团结起来,形成任何政治力量;而这些政策的受益人很少,但每个人受益的程度很大,他们愿意拿出一部分钱在华盛顿游说,买通政客,保护自己的利益。美国对糖的进口配额就属于此类。每个家庭平均每年买20美元的糖,谁也不愿意为糖的价格过高而组织起来,要求取消进口配额。而美国大约有7000万家庭,14亿美元的产糖业聚集在屈指可数的几家产糖企业。只要他们拿出利润的很小一部分就可以雇佣说客,在华盛顿有很大的声音。

还有一种更显而易见的解释:政治家接受谁的赞助越多,就越代表谁的利益。在美国,个人的政治捐款是受法律限制的,而一个组织的政治捐款没有任何限制。有研究表明,一个政治家政策的选择和接受政治捐款的组织的政见呈现正相关。美国的农业和纺织业是最受贸易保护的两个行业。

贸易战和贸易协议

更好地解释国家与国家之间贸易关系的理论应该是“博弈论”(Game Theory)。因为每个国家的贸易政策都受对方贸易政策的影响,都不是独立的,这个理论把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清楚地描述出来了。如果两个国家都实行自由贸易,没有贸易壁垒,那么两个国家都同等地受益。但如果一个国家采取贸易保护,另一个国家仍然采取自由贸易,那么它的福利就大大减少,它就必须采取贸易保护才能减少福利损失。因为国家之间相互不信任,他们之间所达到的动态平衡只能是双方都实行贸易壁垒。

这是博弈论当中著名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 problem)。其原意是:有两个囚犯,各自被单独审判。他面临的选择是如实招供,还是闭口不答。如果他们两人都选择后者,那么两人都有好处,但是他们都担心对方会招供。如果对方招供,自己最理智的选择是也招供,最后两人的选择都是招供。他们之间的动态平衡是两败俱伤。

为了达到对双方都有利的动态平衡,就必须建立一个互相信任的机制。这种机制在国际关系中就是通过谈判达成协议,以法律的形式限制双方或多方的行为,以实现总体的福利最大化。

二战以后,关贸总协议(GATT)就是这种理念的产物。在这以后的50年之间,八轮旷日持久的多边谈判大大减少了各种形式的贸易壁垒,国际贸易成倍增长。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构想产生于第八轮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并诞生于1995年。世贸组织比关贸总协议的覆盖面更广,不仅包括物品的贸易而且包括服务业的贸易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协议(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IPS)。此外,它还建立了纠纷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Procedure),组织专家小组,裁决贸易纠纷案例,并监督执行。

例如,2002年3月,小布什政府为了在2004年总统大选中讨好宾夕法尼亚州(Pennsylvania),给很多钢铁产品增加30%的关税。欧洲、日本、中国和韩国联合在世贸组织上诉美国。2003年7月,世贸组织裁决美国败诉,美国最终服从裁决。安查思说,但是这很难说明是布什政府尊重世贸组织的裁决还是担心这么多国家联合对美国实行贸易报复。

新一轮的多哈回合谈判今年夏天失败了。安查思的解释是,更进一步的自由贸易谈判的好处是有限的;还没有完全放开的领域主要是农业和纺织品,而这些领域在富裕国家尤其敏感;令每个国家都满意的协议更加难以达成。

有学生问,“既然这么艰难,为什么还要知难而上呢?多哈回合的动力从哪里来?美国的平均关税已经在10%以下了,这难道还不够好吗?”

安查思回答,每一轮谈判回合结束的一霎那就是新一轮贸易谈判的开始,因为总有行业还不够满意。例如,发达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要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对农业和纺织品完全开放,保护环境的积极分子要求环境标准成为贸易协议的一部分,人权主义者要求保护儿童权益等等,不一而足。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产生了。

美国和欧盟对国内的棉花种植者采取保护政策。2001年到2002年期间,美国政府补贴每个种棉花的农民16万美元,共计40亿美元。棉花价格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已经下跌了近一半。美国政府的补贴对其他棉花出口国打击很大,但对棉花进口国有很大好处。

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

虽然关贸总协议和世贸组织要求一个国家对世贸组织里所有其他国家一视同仁(MFN),但允许在世贸组织之外自愿结合成小范围的更自由的贸易区,完全没有关税(free trade area),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

自由贸易区里的每一个国家对区外面的国家都有不同的关税。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例如,国家A和国家B形成自由贸易区,国家A对从区外的国家C的进口产品关税高于B对C的关税,那么国家C的产品就会先付低关税进入B,然后享受自由贸易区的好处以零关税进入国家A。这样A对C的高关税就失灵了。于是就出现了“原籍国家”或“原出处国家”的概念(country of origin),任何进出口产品都贴有原籍国家的标签以避免逃税漏税的问题。

比自由贸易区更严格的是关税联盟(customs union)。它要求会员国家对联盟以外的国家有一致的关税,这样以上的问题就不会出现了。关税联盟比自由贸易区更严格,需要国家放弃更多的主权,也就更难以形成。

在世贸组织以外的自由贸易区(或关税联盟)从总体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呢?这取决于这种联合的结果到底是贸易增加(trade creation)大于贸易取代(trade diversion),还是贸易取代大于贸易增加。一个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应该选择从一个区外的国家进口更便宜的产品但上缴关税呢,还是选择从区内的另一个国家进口比较贵产品但免关税呢?如果是前者,那么自由贸易区就增加贸易;如果是后者,那么自由贸易区就取代贸易。

有学者认为贸易取代会大于贸易增加,因而反对世贸组织以外的任何自由贸易区;但有人认为在世界范围内实行自由贸易在短期内不现实,这种小范围的自由贸易区是很好的从短期向长期的过渡;还有人认为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每个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都是不同的。所以,业界没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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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晋

陈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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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传媒驻波士顿特约记者,《哈佛笔记》专栏作者。她曾任《世界时报》(WorldPaper)记者和研究员,哈佛商学院研究员,网络杂志《视角》(Perspectives) 的资深编辑,学生杂志《哈佛评论》(Harvard China Review)主编和主席。2007年她获OYCF-Gregory Chow Teaching Fellowship教学基金的支持,在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教授短期课程, “经济报导:问题分析和评论员文章”(Economic Reporting: Issue Analysis and Opinion Pieces)。她的研究领域主要涉及经济,社会问题及公共政策。2002年她从哈佛大学获亚洲研究硕士(MA),1997年从波士顿学院获商业管理硕士(MBA),1995年从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路易斯克拉克学院(Lewis & Clark College, Portland, OR)获数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BA)。她和先生及两个孩子住在美国麻州剑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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