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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费尔德斯坦教授负责的“公共财政”课程的最后四堂课,由这一领域的新秀哈吉•柴提(Raj Chetty)主讲。

本文中,柴提主要讲税收由谁负担的问题。

比如,政府征收汽油税,究竟是生产者负担的多,还是消费者负担的多?这个问题的答案对政策有直接影响。

2008年夏,石油价格超过了每桶140美元,汽油价格随之达到了每加仑4美元多。当时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麦凯恩(John McKain)主张短期取消汽油税以减少消费者负担;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反对,说这种做法于事无补;麦凯恩反唇相讥,说奥巴马是精英集团的代表,不能体会普通百姓生活的疾苦。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谁对谁错呢?问题取决于供给的价格弹性和需求的价格弹性到底是多少,谁高谁低。价格弹性系数在理论上很容易定义,但实际计算起来很难。

两名经济学家(Dolye和Sampatharank)在2008年发表的论文回答这个问题。2000年,印第安纳州(Indiana)和伊利诺伊州(Illinois)分别取消汽油税四个月和六个月,他们将此作为“天然试验”,分析价格和销售量的前后变化,从而推算出价格弹性系数。

他们发现汽油税每增长10分钱,消费者要承担7分钱。也就是说,如果取消汽油税,消费者得到70%的好处,类似艾克森•美孚那样的石油巨头得到30%的好处。

他们还发现,这两个州边境地区的汽油需求的价格弹性比州中心地区的价格弹性大。这是意料之中的,因为如果住在边境地区,人们可以根据价格不同到旁边的州去买汽油。住在州中心地区的人们的选择余地就比较小了。

所以,如果把他们的发现扩展到全国范围,暂时取消汽油税主要帮助的还是消费者而不是生产者。

谁享受食品券的好处

在分析美国对低收入人群的食物补贴到底是对食品店的好处多还是对穷人的好处多时,同样可以运用上述思想。

美国政府对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人在每个月的固定时间,例如,每月1日,发放食品券(food stamps)。那么在穷人集中的地区的食品店就会发现每个月初有很多人用食品券购买大量食品。食品店会不会因为需求的猛增而乘机提高食品价格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美国政府的大量食品补贴的主要收益者是食品店,而不是穷人。

两位经济学家(Hastings 和 Washington)在2008年发表论文,把食品店每个月第一个星期的食品价格和销售量与第二、第三、第四个星期的食品价格和销售量进行比较,然后把大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而且他们把穷人相对集中地区的食品店和穷人不集中地区的食品店分开来看。

他们发现,当穷人领到食品券时,需求增加30%,但食品价格仅仅增加3%;食品价格的增长不均匀,那些穷人买的比较多的,可以储藏的食品,例如,各种豆子、大米和罐头类食品的价格增长稍微大一些。这说明绝大部分食品的价格几乎没有因为发放食品券而提高价格,所以穷人真正享受到了食品券的绝大部分好处,食品店从中得到的好处微乎其微。

这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不同收入人口的分布。即使在穷人相对集中的地区,穷人的比例也仅仅占20%-30%。食品店不能因为少数人的需求突然增加而大幅度提高价格,因为那样只会把多数消费者赶到其他商店,“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食品店不能像航空公司那样根据客户群不同的特征(商务旅行、休闲旅行等等),卖不同的价格(price discri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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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鼓励低收入人群工作的EITC(Earned Income Tax Credit,劳动所得退税制)项目对厂家的好处要多一些,对穷人的好处要少一些。试想,什么样的人会给沃尔玛这样的连锁店打工呢?他们几乎都是受教育程度低,工作机会少,选择余地小的人群。在没有EITC的情况下,沃尔玛可能会付给员工每小时10美元。EITC通过给这些人减少税收,给这些人每小时补助4块钱,目的是要他们多工作,少吃国家老保。但是员工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每小时14块钱,而很可能是12块钱,或11块钱,甚至更少。国家补助的4块钱的很大一部分变成了厂家减少的工资;厂家有可能成为主要受益者。

由增加或减少税收而引起的利益再分配在大部分情况下很难衡量,因为受影响的因素太多,数据很难采集,也很难分析。例如,如果政府试图对上市的汽车公司增加税,那么到底是谁在承担这个税呢?是消费者,还是员工,还是管理层,还是股东?他们各自承担多少呢?萨默斯等公共财政经济学家在上世纪80年代初想出了一个巧妙的办法。他们通过分析仅仅一个参数就可以等到答案 ——这个公司的股票价格在政府宣布增税前后的变化。股票价格在一个高效的资本市场里可以综合反映方方面面的信息。这种分析方法的局限性是只适用于分析公司税,依赖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自由浮动,不适用于个人税或其他税种。

1988年大卫•卡特勒(David Cutler)利用这种办法分析1986年税改(the Tax Reform Act of 1986)对不同公司的影响,并发表论文。当时他才大学本科毕业。这篇论文是基于他在哈佛大学经济系的毕业论文。这篇论文使他获得经济系的最高荣誉奖(Summa Cum Laude),进而在麻省理工大学(MIT)攻读经济学博士。1991年毕业后任教于哈佛大学经济系,1997年晋升为终身教授。他在公共财政和公共医疗领域里创建颇丰,曾服务于克林顿政府,2009年再次进政府,是奥巴马总统医疗政策的主要智囊之一。

1986年,里根政府降低了公司所得税,取消了以前投资减税(investment tax credit)的规定,并加速了资产折旧的速度。卡特勒通过比较公司股票价格在税改前和税改后的变化,发现那些设备占总资产比例较大的公司的股票价格上升了;那些有新投资的公司的股票价格下降了。这个结果其实很容易就可以想通,因为加速资产折旧速度对已有很多设备的公司有利(old capital), 而取消投资减税对新投资(new capital)有害。这也是1986年税改没有达到鼓励投资的目的的主要原因。卡特勒本科的毕业论文就赢得了业内人士的重视,发表以后经常被引用。

那么如果政府规定公司必须给雇员一定的福利待遇,例如,必须给员工购买身体保险,这会对公司、工资和劳工供给有什么影响呢?萨默斯在他1989年的一篇论文中回答了这个问题。给员工提供福利待遇自然增加公司的雇佣成本,自然减少公司对劳工的需求,需求曲线向左下方移动。但是人们没有想到的是劳工供给会因为公司提供福利待遇而增加,供给曲线向右下方移动。

萨默斯想到了这一点,结果是在新的供需平衡点,雇佣的劳工数量(employment)很有可能和以前差不多,但工资(wage rate)肯定低于以前的工资。也就是说,员工得到福利待遇的代价是接受低工资。“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任何惊奇。在此基础上,如果政府再规定最低工资,而这个最低标准高于新平衡点的工资,那么公司就会少雇人,从宏观上说就是减少了就业,伤害了劳工的利益。所以忽视经济规律的、一厢情愿的政府规定很多时候会事与愿违。

同样,美国在1992年出台了残疾人法(Disability Act),要求公司满足残疾员工身体的特出需求,例如,在进大门的台阶旁边要建有斜坡以方便轮椅出入;不能歧视残疾人员,否则面临严重罚款;在工资方面对残疾员工要一视同仁等等。残疾人应该为此庆幸还是为此忧虑呢?据估算,公司增加一个残疾员工的平均成本要增加1000美元。两位经济学家(Acemoglu 和Angrist)在2001年发表论文评析残疾人法的效果。他们通过分析法律出台前后的残疾人就业率、工作时间、税后收入等一系列数据,发现这个法律适得其反:残疾人的就业和税后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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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晋

陈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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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传媒驻波士顿特约记者,《哈佛笔记》专栏作者。她曾任《世界时报》(WorldPaper)记者和研究员,哈佛商学院研究员,网络杂志《视角》(Perspectives) 的资深编辑,学生杂志《哈佛评论》(Harvard China Review)主编和主席。2007年她获OYCF-Gregory Chow Teaching Fellowship教学基金的支持,在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教授短期课程, “经济报导:问题分析和评论员文章”(Economic Reporting: Issue Analysis and Opinion Pieces)。她的研究领域主要涉及经济,社会问题及公共政策。2002年她从哈佛大学获亚洲研究硕士(MA),1997年从波士顿学院获商业管理硕士(MBA),1995年从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路易斯克拉克学院(Lewis & Clark College, Portland, OR)获数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BA)。她和先生及两个孩子住在美国麻州剑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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