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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查德·库珀认为,国际社会应该从设定减排目标的谈判转移到协调减排行动的谈判,征收碳税是一种既容易理解又容易实施的行动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晋)发展中国家的根本立场

   哈佛大学国际经济教授理查德·库珀(Richard N. Cooper) 认为通过配额制来解决气候变暖问题从根本上行不通,即使建立配额交换等市场机制来控制总排放量也会不可避免地漏洞百出。

   配额制有两个最根本的问题。

   一是,配额从哪里来?如何分配?配额来自国家政府在国际会议上的减排承诺,然后政府或者无偿分配,或者通过拍卖到各个排放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行政官员的权力大大增加,为腐败提供温床,从本质上说防不胜防。

   二是在国际会议中,发展中国家为什么要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来减少排放温室气体?温饱问题、追求小康的生活目标对他们来说比气候变暖重要得多。

   这就决定了国际会议上的尴尬--任何签署的协议不可能有真正的约束力;任何有真正约束力的协议不可能被签署。因此,国际会议中剩下的工作就是“文字游戏”和“表面文章”了--如何冠冕堂皇地挽救各方的面子,如何制造一层面纱来掩饰会议的彻底失败。文字游戏可以玩很长时间, 但从根本上说,与世无补。

  在德班会议上,中国的立场似乎也印证了库珀的预言。中国气候变化谈判代表团副团长苏说,中国不排除签署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的可能性。但这把协议的具体内容--减排的数量和时间表--这些更重要更艰难的问题都留到今后。

   中国气候变化谈判代表团团长、中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在德班阐明中国可以接受2020年之后新的法律框架的五个先决条件,其中包括《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兑现每年100亿美元的绿色气候基金,落实资金、技术转让等问题;有透明度地监督执行和评估审核;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体现公平原则和各国能力的差异。

   这是解振华所坚持的“双轨制”,即参加《京都议定书》的国家在议定书下采取减排行动,没有参加议定书的国家在公约下做出有可比性的努力。目前还没有任何文件替代《京都议定书》的法律效力,无法定义“可比性的努力”,更没有国际组织能要求发展中国家必须怎样做。

  这些先决条件在2015年之前能落实吗?库珀估计,在2015年前很有可能达不成任何协议;也可能达成形式上的协议,但没有真正约束力。

   这就如同俄罗斯和乌克兰在《京都议定书》上的承诺--减排配额大到他们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的程度。这些国家不需要任何牺牲,一切照旧就能完成任务。

   科技进步从理论上说可以使经济增长和温室气体减排不冲突,但是除非发展中国家能够看到这些技术和资金对他们近在咫尺,他们是不会签署真正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的。

   征收碳税是一种既容易理解又容易实施的行动

   为此,库珀的建议是避开设立减排目标的途径,采取协调减排行动(harmonized actions)的途径,让所有国家采取一致的行动来达到共同目的。这样还可以避免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以“反补贴税”的形式来制裁另一些在他们看来没有囊括减排成本的国家。

  征收碳税--或更好听一点说成是“碳费”--就是这样一种既容易理解又容易实施的行动。碳费和其他矫正性税收一样,会鼓励企业和个人减少排放温室气体,增加各国政府迫不及待的财政收入。

  库珀相信碳税的观点在经济学家中并不独特。无论“碳费”实施的可能性大小,很多经济学家都相信矫正性税收或称“庇古税”(Pigovian taxes)的矫正力量。哈佛大学经济系教授曼昆就非正式地设立了“庇古俱乐部”,专门收集为缓解气候变暖而支持“碳税”的政届和学界精英的名字。

  从“碳费”这个渠道收集的财政收入,库珀说,既可以用在缓解气候变暖的研发项目,也可以用在减少其他扭曲性税收上(distortionary taxes,关于这些税收的扭曲性,详见第一本《哈佛经济学笔记》第109页《美国税收制度的弊端与改革前景》),还可以用于减少财政赤字--不少国家的债务已经到了不可持续的地步;各国可以酌情而定。

  因此库珀主张,国际社会应该从设定减排目标的谈判转移到协调减排行动的谈判。两年前,斯塔文斯和库珀对哥本哈根会议有类似看法,详见第二本《哈佛经济学笔记2》第133页《对〈哥本哈根气候协议〉的两种思路:斯塔文斯的期待与库珀的预言》。

2012年01月20日 发表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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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晋

陈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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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传媒驻波士顿特约记者,《哈佛笔记》专栏作者。她曾任《世界时报》(WorldPaper)记者和研究员,哈佛商学院研究员,网络杂志《视角》(Perspectives) 的资深编辑,学生杂志《哈佛评论》(Harvard China Review)主编和主席。2007年她获OYCF-Gregory Chow Teaching Fellowship教学基金的支持,在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教授短期课程, “经济报导:问题分析和评论员文章”(Economic Reporting: Issue Analysis and Opinion Pieces)。她的研究领域主要涉及经济,社会问题及公共政策。2002年她从哈佛大学获亚洲研究硕士(MA),1997年从波士顿学院获商业管理硕士(MBA),1995年从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路易斯克拉克学院(Lewis & Clark College, Portland, OR)获数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BA)。她和先生及两个孩子住在美国麻州剑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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